山东大学生物医学结构表征中心运行管理规定 总则
发布日期:2023-06-20 18:40 点击次数:

第一条 山东大学生物医学结构表征中心是学校统筹建设的大型仪器公共技术平台,以开放、合作、共享、创新为发展理念,具备高分辨数据收集和电子显微三维重构能力,旨在集中冷冻电镜技术优势资源,建成区域性开放共享的大型科研基地,汇聚高端人才,推动生物学、医学、药学和其他相关学科的快速发展。

第二条 中心由学校直管实体化运行,挂靠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与公共技术平台管理服务中心打通管理,实行专家委员会指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是生物医学结构表征中心的监督与学术指导机构,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牵头组建,成员包括学校各学院相关领域具有突出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和资深工程实验技术人员。专家委员会不参与平台日常管理,其主要职责包括:评审平台核心设备机时申请;审议平台设备机时收费标准和财务年度收支情况;指导平台发展规划、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督导平台开放共享和效益产出;协助平台分管领导完成平台年度考核。

第四条 平台技术团队负责仪器设备的技术服务、运行维护及功能开发等工作,保障冷冻电镜的正常运转及合理使用。中心在日常管理中具有独立性。

第五条 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特点,中心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中心运行管理规定、工作人员管理条例、用户管理规定、机时使用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与激励工作实施办法等。

第六条 平台的仪器设备按照《山东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面向校内外用户开放使用。平台以研究项目为单位进行机时需求的收集、评审和支持,用户需要提交《山东大学生物医学结构表征中心机时资源申请表》,申请表中需体现项目的研究现状、前期实验结果、科学意义、预期发表期刊及机时需求等,不接受具有感染性、放射性、有机挥发性或粉末状等不适宜冷冻电镜的研究样品。机时评审相关人员在评审流程之外对项目信息履行保密义务。

第七条 为保障机时资源利用率的最大化,平台采用科学合理、灵活有效的机时管理体制,实行机时预约评审和平台统筹安排相结合的方式。作为学校建设双一流大学的前沿科学研究共享平台,机时资源优先保障学校相关学科大团队及引进高端人才需求,优先级由专家委员会审定。

第八条 平台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建立开放共享收费管理机制,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动态调整,每台大型仪器设备单独记账并核算。收费标准经专家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学校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所有测试服务费按照规定缴纳到学校指定的财务账户,任何人不得私自收取测试服务费,否则按学校规定从严处理。

第九条 平台实行年终评估、奖励制度。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仪器年终或周期性评估。绩效评价按照资产与实验管理部印发的《山东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 平台所有工作的核心及根本出发点是为科学研究提供有力支撑,也是政策制定、设备购置和日常管理的落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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