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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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7-15 点击次数:

各相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科技部、海关总署、山东省科技厅相关政策要求,大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实行按月统计、按月和按季度分类上报制度。单台套原值30万元及以上的共享设备,须纳入学校“共享系统”统一管理。为进一步提升共享管理水平,共享仪器设备应通过安装软/硬件控制器或张贴共享二维码等方式,实现线上预约登记、有序共享使用。

现学校启动大型仪器设备共享二维码张贴工作。济南校区各学院共享管理员请至中心校区明德楼B621室,青岛校区各学院共享管理员请至青岛校区华岗苑西楼212室领取共享二维码。请各单位于2026年7月21日前领取,7月28日前完成全部张贴工作,张贴位置应醒目,便于用户扫码使用。附件1为共享二维码的使用方式,附件2为领取共享二维码单位。

联系方式:

济南校区:金老师 0531-88369618

青岛校区:费老师 0532-58630713,李老师 0532-58630058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部

2026年7月15日

地址:山东济南山东大学中心校区明德楼B623

电话:(86)-0531-8836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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